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獅情畫藝 攝影徵件








獅情畫藝 攝影徵件

捕捉美的瞬間
每張照片的背後都有個想像觀眾訴說的故事,按下快門的手忠實地記錄心中那一刻的悸動,瞬間即成永恆,不論是居民間的同甘共苦、農民豐收的雀躍,亦或是獅頭山傲然挺立的姿態,皆將為這一幕動人心弦的畫面留下永恆的印記。

身臨其境的導覽
藉由舉辦攝影徵件暨攝影計畫集活動,挖掘每個人心中的獅子鄉並集結成冊,分為「人文」、「產業」、「風景」3大類別,不同以往敘述文字較多的觀光導覽書,而用以大量照
片搭配一點文字呈現,引人入勝的情境令人神往,帶領民眾認識獅子鄉不同的樣貌,走過每一寸土地。

行銷獅子鄉
出版《獅情畫藝》攝影集,將獅子鄉的人文、產業與風景化為一張張照片流傳於世,讓部落的精神永不消逝,不管曾經是否駐足,依然能透過本書體會當時的感動,每張相片似乎都呼喚著:「來獅子鄉玩吧!」吸引民眾來此遊玩,進而促進觀光產業。

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、交通部觀光局、教育部體育署
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
承辦單位:獅子鄉公所
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簡東明國會辦公室、獅子鄉民代表會、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、屏東縣衛生局、屏東縣原鄉部落產業文化推廣協會、獅子鄉部落健康營造推動委員會、獅子鄉衛生所、各社區發展協會、各村辦公室、屏東攝影協會、鄉內各產銷班、鄉內各工作室(坊)、鄉內各級學校

攝影徵件辦法
(一)參加資格:不拘。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

(二)徵件日期:
攝影日:限101年1月1日起至103年5月20日止
收件截止日:103年5月30日
入選公告日:103年6月1日

(三)投稿方式:一律郵寄報名及投稿,寄至屏東縣獅子鄉公所(地址: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2
巷26號;電話:08-8771129)郵戳為憑,信上須註明「獅情畫藝 攝影徵件」及姓名。

(四)繳交資料:
1、報名表件【附件一】
2、授權切結書(須親筆簽名)【附件二】
3、相片原檔光碟
4、8X12吋相片

(五)作品內容:(繳交作品不得退還)
1、以「獅子鄉」為主題分為人文、產業、風景組+3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
2、需為本人原創、合法之攝影作品,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、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,以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為限。
3、限於101年1月1日起至103年5月27日止的攝影作品,景物得現今還存在。

(六)作品規格:
1、相片原檔光碟,800萬畫素以上,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,命名格式為「編號 作品名稱」。
2、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邊長8X12吋之彩色相片,正面註明作品名稱及編號。

(七)購入方式:
1、作品經入選後,每張照片以1000元購入,共45,000。
2、入選者須將本人之身分正反面影本 及 郵局(或銀行)存摺影本 寄至主辦單位,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,史發予獎金至入選者之帳戶。

(八)權利說明
1、凡作品經獲購入者,著作權人需將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獅子鄉,為不限區域、時間、方式及次數之利用,同意獅子鄉再授權第三人利用,另應保證交付獅子鄉之相關著作,無侵害第三人權益,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者,應負責處理,如因此致本鄉受損害時,應負賠償責任。
2、攝影者傴保有著作人格權。

報名簡章與報名附件請點此下載

※到底獅子好芒各項系列活動內容,以獅子鄉公所公佈為準※

屏東縣獅子鄉 麻里巴農產文化節



獅情畫藝.攝影比賽(展)

  獅子鄉位處於中央山脈南端的高山區與恒春丘陵區,地勢由中央向東西兩側傾斜,多山少平地,海拔高度由接近海平面至1600公尺,地形富變化,為多條溪流的發源地,終年陽光普照,勘稱太陽的子民一點也不為過。為推廣這裡的好山好水、好作務等觀光美景,並留住農民豐收之感動與精彩畫面,吸引民眾前往本鄉,故以攝影比賽之方式集結四面八方之專業、業餘之攝影愛好者,將獅子鄉的人文、產業與部落之美一一呈現。

比賽辦法
(一)參加資格:不拘。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。
(二)徵件日期:
攝影日:102年5月01日起至102年5月27日
截止日:102年5月27日
評比日:102年6月1日
頒獎日:102年6月8日
(三)報名方式: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邊長8X12吋之彩色相片,不得裱框、留白邊或翻拍、合成、疊片,掛號寄送(以郵戳為憑)或至現場報名。
附上
聯絡人: 
聯絡電話:
聯絡地址: 
註:來信請註明參加「獅情畫藝 攝影比賽」
報名表請按此下載
(四)作品內容:攝影內容以本活動之系列一至系列二之現場為主,展現情獅子鄉的人文、風景、產業的平面剪影,包括靜態、動態、產業文化、藝文風采等主題之作品皆可參加。
(五)作品規格:1.相紙沖印或輸出邊長8X12吋之彩色相片,不得裱框、留白邊或翻拍、合成、疊片,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。2.相片原檔光碟,作品800畫素,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。
(六)評選委員:1.由承辦單位聘請專業攝影評審若干名。

評選標準與辦法:
(一)評分說明:針對作品之構圖(如焦點動線考量及整體視覺)、攝影技巧(如焦平面之控制與景深之掌握)與意境表達給予分數。評選項目滿分總計為100分,每位評審給分級距原則上須於75至90分間,大於或小於該範圍者均須說明理由。

(二)評分表如下:

類別
比重
分數
加權後分數
轉序位後名次
作品構圖
40%



攝影技巧
30%



意境表達
30%



總和
100%



(三)注意事項:
1、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,以未曾公開發表過之作品為限,嚴禁盜用他人作品,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,若以得獎者則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。
2、前三名獲獎者不可重複,獲前三名者,亦不得再獲頒其他獎項。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3、參賽得獎者,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,並得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照片原始檔案及相關文字資料,違者取消得獎資格。
4、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則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依國家計畫之宣傳、推廣所需,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、無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。主辦單位展出作品、出版等作為時,將尊重作者的署名權。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列方式之推廣利用。
5、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、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,參賽者應承擔作品所引發的法律責任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6、得獎者需將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(或銀行)存摺影本寄至主辦單位,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,始發予獎金至得獎者本人之帳戶。
7、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上述之規定。上述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,並公告於相關單位之網站。 

名次:
第一名:1名,獎金10,000元;獎狀乙張
第二名:1名,獎金8,000元;獎狀乙張
第三名:1名,獎金6,000元;獎狀乙張
優   選:5名,獎金1,000元;獎狀乙張

頒獎:
參賽作品由本所聘請專家公開進行評審,於6月8日祭活動當天進行頒獎;得獎名單
公佈於本所網站;得獎作品版權歸本所所有,得獎作品將於活動現場發表。

※到底獅子好芒各項系列活動內容,以獅子鄉公所公佈為準※